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業廳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農墾經濟的若干意見
發布日期:2003-04-01 瀏覽次數:3013
一、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增強農墾經濟實力
(一)“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立足改革、強化管 理”是振興農墾的必由之路。在新的歷史時期,農 墾經濟要實行大開放、大改造、大發展的方針,堅 持“農、林、牧、副、漁、工、商、運、建、服” 多業并舉,加大改革力度,在認真汲取外地發展農 墾經濟的經驗基礎上,結合我省省情,大力發展農 墾民營經濟,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不斷拓寬經營 思路,逐步增強企業活力,實現資產增值,企業增 效,職工增收,逐步實現農墾企業的主業產業化、 產品外向化和經營現代化,不斷提高農墾的綜合經 濟水平。+ (二)農墾企業要大膽落實“國退民進”發展方 針,進行徹底的產權制度改革,并注重盤活資產存 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進行改造,逐 步建立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民營經濟等多種經 濟成份互相滲透、具有農墾經濟特色的“混合經 濟”;要積極推行“農場十農戶”的經濟組織形 式;對二、三產業要實行股份制改造,置換產權, 保持規模,自主經營。同時,鼓勵干部、職工根據 自身的情況,大力發展自營經濟,不依賴國家,不依 賴農場,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創辦規模適宜的養殖 場、農產品加工廠、商貿、運輸、建筑等經濟實 體。對于小型工商企業,實行拍賣、轉讓、兼并或 租賃經營,對于少數資不抵債的企業要依法實行破 產。要依托農墾企業自身獨特的優勢繼續搞好多種 形式的橫向聯營、招商引資,大力組織和發展專業 化的農墾外向型經濟。農場的管理層要逐步退出對 生產經營的具體指導、管理,轉換職能,變為社區 管理單位。+
二、進一步落實有關政策,加快農墾經濟發展
(三)結合我省農墾企業的實際,從事種、養兩業 和農畜產品加工業等微利行業,各級政府可按照國 家“停息掛帳”或“剝離不良資產”的有關政策、 規定處理;對農墾企業的呆死壞帳、潛虧掛帳問 題,按清產核資有關政策和企業現行財務會計制度 的規定處理。+ (四)保護國有農墾企業的土地、礦產等資源不受 侵占。要切實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 部、農業部關于依法保護國有農場土地合法權益意 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8號)的精神和原國家 土地管理局1995年發布的《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 權的若干規定》(該規定指出:“依據1950年《中 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及有關規定,凡當時沒 有將土地所有權分配給農民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實施1962年人民公社‘六十條’未劃入農民集體范 圍內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以及1998年國家 “土地法管理實施條例”的規定(國家所有土地包 括:“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征收、征 購為國有的土地;依法不屬于集體所有的林地、草 地、荒地、灘涂及其他土地”),切實解決好國有 農場的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等工作。特別是解決 土地爭議問題,一定要依照國家有關土地管理的法 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有關規定,準確把握政策界 限,妥善解決土地權屬爭議,依法、公平、公正、 合理地確定國有農墾企業土地使用權。+ (五)農墾企業是城鎮副食品、“菜籃子”“奶瓶 子”不可缺少的商品基地,各地要認真執行中央及 省制定的有關農墾企業的財務政策,各級政府應按 照農業投資條例,適度增長農墾事業費的比例。各 級政府在安排農牧業項目,諸如農業產業化資金、 菜籃子工程、農業綜合開發、技術改造、生態環境 治理、利用外資項目時,應將農墾企業納入計劃。 國家和省的專項投資和經費,凡和農墾系統有關 的,都應統籌安排。對上級直供農墾系統的資金和 物資,各地均不得截留或挪用。+ (六)各級政府要把農墾企業列入當地經濟發展的 規劃,融入當地的經濟發展范疇,農墾有廣闊的土 地資源,一是可以利用國有農場的土地進行招商引 資。允許農墾企業職工在承包土地上發展養殖業和 建設養殖園區。通過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外來 資金,建立各種企業,提高土地價值和經濟效益, 增加就業,推動區域經濟的發展。二是在農場國有 土地上大力發展農墾民營企業。凡利用荒地、棄耕 地興辦企業,在使用土地的審批上按照國家政策給 予適當優惠。三是可把一些較大的農墾企業(如大 同奶牛場、朔州紅旗牧場、金沙灘農牧場、山陰農 牧場、忻州的忻定農牧場等)列入地方規劃建設范 圍進行綜合開發和建設,即可優勢互補,帶動當地經 濟發展,為地方政府增加財政收入做貢獻。+ (七)逐步剝離國有農場辦社會的職能,切實減輕 國有農場的負擔。農墾企業不但負擔著自己職工應 由社會承擔的公共福利,還負擔著周圍農村的社會 公共福利,諸如學校、醫院、公路交通、人畜飲水 解困工程都得自己興辦。鑒此,各級政府要切實采 取措施,減輕農墾企業辦社會的負擔。對國有農墾 企業所辦的學校、醫院、自來水供應、郵電等要積 極創造條件,逐步過渡,最終實現與農墾企業分 離,交由社會來辦。在不違反有關政策的前提下, 給予國有農墾企業享受農業電網改造、農村公路網 絡建設、退耕還林還草、小額貸款、資源取費等農 村政策。+ (八)切實解決好農墾企業社會保障問題,尤其是 養老保險和兩個確保到位問題。+
三、進一步加強對農墾經濟工作的領導,創造良好 的發展環境
(九)農墾經濟是不同于農業又不同于工商業的特 殊經濟,省市縣三級都要加強管理。對于農墾企業 分布較多的太原、朔州、運城、長治、大同等市, 原則上保持農墾專管機構,所需經費和人員由各市 解決。農墾企業及其下屬工商企業的隸屬關系要保 持穩定。今后,凡變動其隸屬關系,應經農墾主管 部門和當地政府批準,農墾企業的黨、團、工、婦 組織則按行政隸屬關系管轄。+ (十)各有關市、縣政府要把農墾經濟工作列入重 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要把農墾 經濟的發展,作為衡量有關市、縣政府工作實績的 一個重要內容。農墾局作為政府主管農墾經濟的職 能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宏觀管理,搞好綜合協調。各 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農墾經濟工作,切實搞好服 務,促進農墾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十一)本通知下發后,晉政發[1992]97號文 件、晉政辦發[1994]69號文件自行作廢。+ 來源: 中國農墾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