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三個轉變” 改進農墾企業黨建工作
發布日期:2003-11-25 瀏覽次數:2417
一、對黨員管理要由重“服從”轉變到重“服務” 上來
+ 作為黨員帶頭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在各自的工作 崗位上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這是《黨章》規定黨員 必須履行的義務,也是基層黨組織加強黨員教育管 理的目的。由于農墾企業目前面臨的困難較多,特 別是企業改制,下崗黨員、流動黨員不斷增多,這 部分黨員由于各種原因,有的不能及時參加黨的組 織生活,有的不能按時交納黨費,有的不能積極完 成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有的甚至成為標準的“三 不”黨員。對于這部分黨員,有的黨組織顯得耐心 不夠,簡單強調黨員的服從地位,認為對這些黨員 有效的辦法就是組織除名。筆者認為,加強對農墾 企業中下崗黨員、流動黨員的管理不宜簡單采取組 織除名的手段。有效管理這部分黨員,關鍵是企業 黨組織要轉變工作方法,把加強教育管理和搞好服 務相結合,努力在搞好服務中達到培養情感、加強 管理的目的。例如,對下崗黨員要積極幫助他們更 新知識、掌握技能,積極為他們尋找再就業門路。 對生活特困的下崗黨員要定期走訪和慰問,并給予 必要的資助。對流動黨員,要建立流動黨員管理檔 案,對每個流動黨員的去向和外出時間要心中有 數,并經常利用信函、電話等方式,加強聯系,增 進了解,盡力幫助他們解決在外務工經商活動中遇 到的困難。事實證明,那些在困難情況下能及時得 到黨組織關心、支持的黨員,對黨更富有感情,并 能把這種感情轉化為自覺遵紀守法、努力工作,帶 領職工共同致富的實際行動。
二、企業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要由靠“人治” 轉變到靠“法治”上來
國有企業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是發揮政治 核心作用的重要職責和基本途徑。其目的在于,保 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企業正確貫徹執行; 支持和幫助場長(經理)、董事會實行民主決策、 科學決策,避免和減少失誤。國有企業黨組織參與 重大問題的決策是一種組織行為,是黨組織按照黨 的路線、方針、政策,對關系企業改革、發展、穩 定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但由于長期以來農 墾企業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缺少必要的制度 保證,一些企業經常會出現這樣一種不正常現象: 黨政關系協調的,再小的問題,黨組織都參與研 究;黨政關系不協調的,再大的問題,黨組織也不 能參與決策。實際上,企業中許多重大決策的失誤 都與企業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行為不規范有 關。為了有效的改變這種“人治”狀況,筆者認 為:第一,要建立制度。每個企業都要根據《黨 章》和有關文件的要求,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 制定一套切實可行,操作性和剛性都較強的參與制 度,明確規定企業黨組織應參與哪些決策,參與的 程序是什么,使企業黨組織參與重大決策的制度不 因企業法人代表的改變而改變,不因企業法人代表 態度的改變而改變,不因企業法人代表和企業黨組 織負責人關系的改變而改變。第二,要加強教育, 努力提高企業經營管理者對實行企業黨組織參與重 大問題決策制度的認識,增強他們主動接受監督的 自覺性,也要教育企業黨務干部敢于和善于參與企 業重大問題決策,并不斷提高自己參與決策的能力 和水平。第三,要強化督查。農墾企業上級黨組織 和有關企業主管部門要定期不定期地對所屬企業黨 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情況進行督查,發現問題 及時解決。對于有意拒絕企業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 的決策而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企業場長(經理) 要嚴肅追究責任。
三、企業黨務干部要從追求“有位”轉變到追求 “有為”上來
農墾企業黨務干部是一支素質優良的企業骨干隊 伍,對企業的改革、發展和穩定具有極其重要的作 用。但是,隨著企業領導體制的轉變,企業黨組 織、企業黨務干部由原來的直接行使生產經營指揮 權變為著重思想領導的服務職能上來,一些企業黨 務干部不適應這種轉變,認為企業的黨務干部是二 線崗位,思想上缺乏有所作為的準備。有的黨務干 部不懂得在新的領導體制下怎樣創造性地開展企業 黨建工作,不干怕失責,干多了又怕越位。針對這 種不適應性,筆者認為:首先要加強對黨務干部的 教育,進一步增強他們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要求他 們在其位,就要謀其政,要在企業黨務干部中大力 倡導講奉獻、比貢獻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鼓勵他們 找準位置,發揮優勢,建功立業。其次,要加強培 訓和指導,進一步提高企業黨務干部的業務素質, 幫助他們掌握在新形勢下做好企業黨建工作的本 領。與此同時,上級領導和組織部門也要十分關心 企業黨務干部的生活和工作,努力為他們創造一個 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
(大壙圩農場黨群辦 楊朝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