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臺若干政策大力培育農村致富帶頭人
發(fa)布日期:2002-08-22 瀏覽(lan)次數:4905
《意見》指出,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深 入,全省農村涌現了一批從事種植業和養殖業生 產、加工、營銷以及科技服務、勞務輸出等方面的 致富能手。他們在致富自身的同時,對周邊農民發 揮著顯著的輻射、示范和帶動作用,已經或正在成 為最具牽引力的農村致富帶頭人。各地要充分認識 培育農村致富帶頭人對激活農村經濟、促進經濟發 展的重要意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 真做好農村致富帶頭人評選工作。各級領導要與農 村致富帶頭人建立聯系制度,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經 營中的困難和問題。
《意見》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在人才引進、專業農 協審批、項目資金安排,建立出口農產品基地和擴 大農產品出口等方面對農村致富帶頭人予以大力支 持,切實做好各項服務工作;支持農村致富帶頭人 發展產業化經營,逐步使他們興辦的企業形成區域 性龍頭企業;各地在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新材料 和安排各類農業項目時,要對農村致富帶頭人優先 安排;對畜牧業致富帶頭人可提供免費防疫服務; 幫助農村致富帶頭人組建合作經濟組織和專業協 會,引導農民走自愿入會、自我管理、自我發展、 聯合壯大之路;充分利用“安徽農網”等載體,為 農村致富帶頭人提供信息服務。
《意見》強調,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 政策扶持力度,為農村致富帶頭人創造良好的發展 環境。對私營經濟、鄉鎮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 業實施的扶持政策,均適用于農村致富帶頭人;對 農村致富帶頭人自產自銷農產品,從事農產品運 輸,開展中介服務,以及投資建設重要項目,比照 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相應優惠待遇;在土地流 轉中,按照“依法、自愿、有償、規范”的原則, 促進土地資源更多地向農村致富帶頭人集中;對農 村致富帶頭人的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予以鼓勵和 扶持;各級政府要適當調整資金投向,根據財力情 況,加大對農村致富帶頭人在培訓、營銷、生產環 節的扶持;各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對農村致富帶 頭人要給予必要的貸款支持;各新聞媒體要大力宣 傳農村致富帶頭人的好經驗、好做法,樹立典型, 在廣大農村營造爭當致富帶頭人光榮的濃厚氛圍; 要加大整治經濟發展環境力度,切實減輕農村致富 帶頭人的負擔,維護農村致富帶頭人的生產、生活 秩序和合法權益。與此同時,各地要切實加強農村 致富帶頭人的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農村致富帶頭人 素質,使之成為帶領廣大農民調整結構、增收致富 的主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