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亢農場在改制中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發布日期:2004-08-09 瀏覽次數:2224
切實維護企業改組改制中職工的合法權益。為了使 職工在改制過程中合法利益不受侵害,龍亢農場在 勞動關系的接續、職工債權債務的清理、社會保障 費用的繳納等三個方面著重維護職工利益。在簽訂 資產出售、租賃合同時,要求承租方盡可能多地使 用原單位職工。現改制后的單位,聘用原單位的職 工占單位職工總數的73%%,使部分下崗職工在短期內 重新走上工作崗位,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其次是 做好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變更工作,保 證合同的有效性、規范性。在改制過程中依法解 除、終止勞動合同的114人,發經濟補償94.4萬元, 并為他們辦理了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手續,使他們 每月都能夠按時足額領取失業救濟金,解決了下崗 職工的燃眉之急。第三,龍亢農場在改制過程中, 堅持不拖欠職工一分錢工資,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先后共退還職工的“風險金”和“股金”等54.7萬 元,穩定了職工的情緒。
男滿55周歲、女滿45周歲的職工是企業分流下崗工 作的難點,龍亢農場根據他們工齡長短,每人每月 發給120—180元的生活費,同時,全額承擔其社會 保險費用,有感情地、人性化地處理分流工作中的 焦點問題。
為了避免職工因企業改制下崗造成生活困難,龍亢 農場還規定,同一用人單位不允許夫妻雙方同時下 崗,下崗后生活有困難者,由場給予生活救助并為 其申請“低保”,下崗職工先后共有103人參加了所 在縣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籌集發放“低保 金”4.75萬元。每年元旦、春節期間場都將救濟金 和米面油等物送到困難的下崗職工手中;在場學校 就讀的下崗職工子女,一律免交學雜費。下崗職工 邵志金,妻子患腦血管病長期臥床,兒子上研究 生,生活十分困難,場照顧讓其緩交數萬元的醫療 費,資助其子上學和維持正常生活,先后上門送救 濟費數千元,使邵志金一家非常感動,也贏得了群 眾對改革的理解與支持。
從1997年5月起,我場就成立了“龍亢農場下崗職工 再就業服務中心”,配備了專人進行管理服務。 2003年6月以后,“服務中心”雖然撤消,但是為下 崗職工服務的工作從未間斷,現在仍配備一名專職 人員,負責下崗職工勞動合同的管理、退養職工生 活費的發放和社會保障費的收繳,使相關工作規范 有序。
多渠道分流安置改制企業的富余人員,幫助下崗職 工實現再就業。根據集團公司“20字方針”,我們 將愿意包地的95名下崗職工,分流到農業承包土 地;對要求購買場區商業地皮或門面房的,場優先 售給并優惠1萬元;對發展個體工商業的下崗職工, 農場在場地、資金等方面給予扶持,并為他們辦理 下崗職工再就業優惠證,享受工商、地稅等優惠政 策。在場里的幫助下,200多名下崗職工紛紛開起了 商業門面,搞起了養殖等經營項目,先后走上了致 富路。此次改制下崗的職工中有辦水泥預制品廠 的,有合辦脫水蔬菜廠的,投資規模均在150萬元以 上,現都已投入生產。今年以來,龍亢農場還配合 縣勞動局著力做好下崗職工的轉崗技術培訓工作, 以多種形式幫助下崗職工實現再就業和勞務輸出。 + 下崗人員的社會保障得到了較好的接續。龍亢農場 規定,下崗職工協議保留勞動關系的,場仍承擔企 業應繳的社保費,對“內退”、待崗的下崗職工, 社保費由農場全額承擔。為鼓勵改制企業盡可能多 地留用原企業人員,場還適當承擔了繼續留用人員 的部分社保費。因此,場每年都要補貼近37.2萬 元,用于繳納下崗職工社保費用。
由于龍亢農場在企業改組改制中注重維護職工合法 權益,工作做的細致穩妥,全面貫徹實施《勞動 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依法規范勞動管 理,完善勞動關系,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大力促 進就業,得到了職工的理解、支持和參與,至今無 一起侵權案件發生,無一人上訪,確保了一方政治 安定,確保了改革成功,促進了龍亢農場經濟的持 續健康穩定發展。
龍亢農場場長工作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