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農墾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
發布日期:2016-07-29 瀏覽次數:2849
根據省財政廳、省農委工作要求,
方案明確了補貼對象、政策范圍和資金分配。補貼對象為農場內承包并種植耕地的職工及其他務農人員,以及在耕地上開展統一種植的場屬經營單位等,享受補貼者要確保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補貼政策范圍,原則上與耕地面積掛鉤,不再與糧食等農作物實際種植面積掛鉤;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均不予補貼。補貼資金分配,按照省財政下達的資金總額、墾區各場上報的符合補貼條件的耕地面積數,測算出全墾區統一的補貼標準,由安徽農墾負責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各場,各場根據下撥的補貼資金,按本場核實確定的補貼面積數據、統一的補貼標準,編制補貼發放清冊,及時打卡發放到戶。
方案強調,一要加強審核登記。墾區各場要做好補貼面積到戶情況登記與審核,制作單位補貼面積基礎信息表。各場農業部門負責核實耕地保護補貼面積數據,上報符合補貼條件的耕地面積數,同時向場財務部門提供補貼面積基礎數據和補貼發放清冊。二要及時兌付補貼資金。各場財務部門負責補貼發放表的編制和公示,公示地點要在場部、分場或單位的顯要位置,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每個補貼對象的補貼面積、補貼金額必須張榜公示,確保公示內容與補貼發放情況一致,并做好拍照、存檔等工作;同時,要加快兌付進度,收到撥款后的次月底前要將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一次性兌付給補貼對象,嚴禁現金發放、虛報冒領、滯留截留、抵扣挪用等現象發生,各場農工接受補貼資金的銀行卡原則上就近在同一銀行開設。
方案要求,第一,強化政策銜接和宣傳。墾區各場要積極做好新老政策的銜接與過渡,廣泛宣傳補貼政策改革內容,印發改革“明白紙”,建立補貼發放檔案,準確把握改革輿情,確保改革平穩有序推進。第二,強化監督檢查。尤其是嚴格監管補貼資金,各場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省財政廳和省農委對資金兌付是否及時、補貼清冊是否齊全、補貼面積認定是否規范、政策宣傳是否到位等方面的監督檢查;要做好改革工作總結,及時梳理、報告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