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
發布日期:2006-06-24 瀏覽次數:10782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05年1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六次會議于1958年6月3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 |